试题详情简答题简述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关系。正确答案: ⑴同属于第一审程序,普通是简易的基础,简易是普通的简化。 ⑵应当在立案后,开庭前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根据案件的性质和繁简程序来确定,可以适用普通的案件不一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都可以适用普通程序。 ⑶简易可以转换成普通,而普通不能转成简易。 ⑷如果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由合议庭进行审查。 答案解析: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热门试题诉权的概念和内容有哪些?执行中止的法定事由。哪些财产不能作为执行客体?公告送达民事诉讼辩论原则起诉起诉应具备哪些的条件?谈谈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的条件。简述开庭审理的形式和地点?简述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具备哪些条件简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原则。委托代理主管特别程序简述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和例外。延期审理期间与期日谈谈特别程序的特点及适用范围。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