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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述明朝的科举制度?
  • 明朝的科举考试依四书五经命题,按八股文格式取士,实行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考试制度。
    (1)正式考试之前要举行两次预备性考试,分别由考生所在县、府长官主持。凡通过县试者有资格参加县学,凡通过府试者除参加府学外,还有资格参加正式考试,称为童生。
    (2)院试在府城或直隶州治举行,由各省学道长官学政主持。院试及格者称生员,俗称“相公”或“秀才”。考中秀才就意味着从此脱离平民阶层而踏入统治圈内,成为走上仕途的起点。
    (3)乡试在南、北二京和各省城举行,秀才国子监监生具有参加乡试的资格。乡试每三年一次,由皇帝钦命的主考官主持。乡试考中者称举人,举人获得会试资格,即使会试不中,也可被授予官职。
    (4)在乡试的第二年,全国举人赴京参加会试,会试由礼部主持,考中者称“贡士”。
    (5)贡士还要到奉天殿试,即皇帝亲自主持的一场策试,殿试后分三甲出榜,皆称进士。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依次称状元、榜眼、控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一甲三人即授翰林院修撰和编修之职,二、三甲进士可参加翰林院庶吉士考试,称馆选,馆选考取后称庶吉士,在翰林院学习三年,学成后授职。明中叶后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凡经馆选而成为庶吉士的进士均被认为是储相。庶吉士虽晚三年授官,且学习期间待遇微薄,生活清苦,但许多进士都乐于此道,因为庶吉士在未来仕途上处于易飞黄腾达的优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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