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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刑法上因果关系的概念与特点。
  • 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在发生了某种危害结果时,司法机关首先要确定谁的行为造成了该危害结果,然后进一步判断该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最后得出是否构成犯罪的结论。刑法上因果关系的特点有:
    (1)范围的特定性。从哲学上讲,凡是引起结果发生的现象,都是原因,但在刑法上,只有引起危害结果发生的危害行为才是原因。
    (2)内容的特定性。在通常情况下,刑法上因果关系与哲学上因果关系在内容上是一致的,都是引起与被引起的发展过程,但在一般情况下,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必须是一种特定的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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