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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某宾馆分账处理兼营业务,3月收入情况如下: (1)餐厅餐饮收入为20万元,另加收15%的服务费收入3万元 (2)歌厅取得门票收入2万元 (3)客房住宿收入10万元 (4)小卖部销售收入2.08万元。 要求:计算该宾馆当月应纳营业税。
  • 餐厅应纳营业税=(20+3)×5%=1.15万元
    歌厅应纳营业税=2×20%=0.4万元
    客房应纳营业税=10×5%=0.5万元
    小卖部纳增值税,不纳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合计=1.15+0.4+0.5=2.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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