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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统一授信的原则。
  • (一)授信主体的统一:对同一法人客户,银行系统内只能由一个机构按审批程序和授权权限对其核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二)授信形式的统一:向同一法人客户提供的各种融资业务都应纳入统一授信管理范围,即把贷款、贴现等表内融资业务和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表外融资业务均纳入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之内。
    (三)授信币种的统一:对同一法人客户要做到本外币业务授信的统一,即把本外币融资全部纳入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之内。
    (四)授信对象的统一:授信对象为法人客户,不得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机构进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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