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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秘书部门设置的原则。
  • (1)凡是独立的单位,指有领导有佃事人员,有经常业务,在一定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的实体单位,必须设立秘书部门。
    (2)大单位内的分支机构,如果存在一定的秘书工作任务,也就可以设立办公室或秘书科。
    (3)秘书机构与所属机关在工作性质上必须相适应,人员条件也应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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