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简述合伙企业与合伙人在债务清偿方面的关系。
-
一、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的关系:
①合伙的连带清偿责任。包括四项重要规则:清偿标的必须是到期债务,清偿顺序必须是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才由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人所有可执行财产均可用于清偿。债权人可以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请求清偿全部债务。
②合伙人之间的债务分担和追偿。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依照本《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二、合伙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
①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对合伙企业主张抵消权。
②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的权利。
③合伙人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追索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收益和财产份额。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以下可担任公司董事资格的有()。
- 财产保险合同是()。
- 简述财务报表的意义。
- 破产费用
-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
- 票据的保证
- 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由人民
-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 保险公司成立后须按照其注册资本金总额的2
- 债务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
- 在合伙企业的出资中,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
- 简述投保人的主要义务。
- 下列选项中,有关票据背书的正确说法有哪些
- 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单独执行企业事务时
- 简述付款的效力。
- 以下四人分别基于不同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一
- 甲公司持有一张由乙公司出票、经丙公司背书
-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承保
- 关于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以下
-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