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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哈特索波斯1956年创建了热电子公司。随着公司的成长壮大,热电子公司不断开发出新产品,且通常涉及不相关领域的产品,为了更好地对公司进行管理,哈特索波斯提出了创建分部式结构,将公司划分为若干小单位,每个单位都是一个具有自己的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的独立上市公司。到1992年,已经设立了8个这样的独立公司,预计到2000年将达到20个,不过这些公司的大股东都是热电子公司。 将事业部转换为上市公司后,具有企业家精神的经理们拥有了更大的独立性,同时也给母公司保留了一种控制手段。举例来说,由于其强大的财力基础,热电子公司得以低息借入资金,然后再以低于银行的利息贷给它旗下的公众持股的“分部”。另外,这种结构安排也在各分部的管理费用得以降低,分部经理们在将他们的分部作为独立公司运作,从而享受其股票升值的利益的同时,还能从热电子公司的行政管理和管理服务、技术支持、公共关系、会计和法律服务等方面共享所需的资源。 你认为这种新的组织结构形式有什么优点?又存在哪些不足?
  • 他提出的新组织结构形式的优点包括:
    (1)因为每个事业部生产的产品没有很大的相关性,所以把它们独立开来经营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
    (2)每个事业部集中生产、营销和财务职能的力量来经营特定的产品,便于协调,有针对性,效率高;
    (3)把事业部转换为上市公司,使经理拥有了更大经营自主权与独立性,有利于他们发挥企业家精神;而且变为上市公司后要接受公众的监督,要为经营业绩负责任,有利于激励经理们为本事业部创造更高利润。
    (4)事业部独立出来变为上市公司后,互相的经营业绩不用加总计算到总部的业绩里去,使经营好的事业部不用承担经营不好的事业部的亏损结果,经理更有动力经营。
    (5)减少了各公司的管理费用,因为总公司可以低息借入资金,然后贷给各子公司,减少了财务费用;子公司可从总公司获得行政管理、技术支持、公共关系、会计与法律服务等方面共享所需的资源,可以降低这些费用。
    该组织结构形式的不足之处在于:上市公司是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总公司与之协调需要有正式的程序和手续,尽管可以低成本供应子公司资源,但易被指责为关联交易。作为事业部,总部协调他们的关系可通过行政命令,但成为独立公司后,总部只能起指导与建议作用,而不能强制它们执行,所以总部的意志难以在子公司体现。总部负责提供由子公司共享的资源,但其收入较模糊与不确定,总部可能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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