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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普通家庭财产保险确定保险金额的方法。
  • 由于家庭财产一般无账目可查,且财产的品种、质量、新旧程度差别很大,因此保险金额一般只能由被保险人根据家庭财产的实际情况,自行估计确定。如果还要投保房屋,应根据保单上所列项目分别估计。投保时,保险人不事先证实家庭财产的实际价值。这就要求投保人在确定保险金额时必须能接近于财产的实际价值。若高估保险金额,超保不可能超赔,白白浪费保险费;若低估保险金额,被保财产遭受全部损失时,超过保险金额的财产又得不到赔偿。特约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
    单位集体投保的家庭财产保险,其保险金额一般由该单位统一确定。如果被保险人认为集体投保的保险金额太低,不符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可以另外再单独投保,两份保险单的保险金额是可以合并在一起计算的。此外,同一家庭中,几个已工作的成员都分别在各自的单位里集体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被保险人也可以合并计算这些保险单的保险金额,但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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