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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近日,山东菏泽多名家长反应,当地整治超标电动车却和学生的“道德品质分”挂钩:从九月16号开始,菏泽市在数条主要路段禁行超标电动车,而学校在配合政府宣传整治的过程中,通过对学生扣分来向家长施加压力。近期,山东菏泽市政府部门发起抵制超标电动车活动,部分中小学为响应活动,将整治超标电动车和学生“道德品质分”挂钩。对此,你怎么看?
  • 近年来电动车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电动车使用和停放。对于许多家庭而言,骑电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也是方便快捷的选择。这些电动车品牌、型号多样,甚至很多不在国家规定的生产目录当中,存在着不少安全隐患,在学校这样一个拥堵的地段,一旦引发拥堵、产生机动故障等问题会给市民出行造成不便,还威胁着人身安全。菏泽市政府发起的超标电动车整治活动,确实很有必要。
    在这场政府发起的整治活动中,学校积极响应配合,无可厚非。可是将家长使用超标电动车的情况和学生的道德品质分挂钩,由此向家长施压确实逾越了合理的界限,名不正言不顺。一方面,将未成年人牵涉到一次整治活动中并不妥当;另一方面,学校的教育宗旨是“立德树人”,他们的职责并非参与社会治理。让学校介入到整治活动中,免不了要增加考核监督人员,对学生进行打分,既影响了学校的正常办学工作,也很容易破坏家校关系,徒增矛盾。
    我们能够理解,学校的这一做法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无奈。数量繁多的电动车整治起来确实难度不小,但再难的公共治理问题,方法也要遵守界限。当地政府不妨多一些多元治理思维。第一,从源头抓起,对超标电动车的生产、销售要加大排查力度。第二、学校改施压为引导,执勤老师在学校周边劝导骑行电动车的学生和家长,安全骑行,不购买超标电动车。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于中小学周边的监管治理。第三、制度先行,“法不溯及既往”。对于国家规定更新后才被列为超标电动车的,就不应“一刀切”式整治。最后,各地教育部门都应该依法保证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不能让学校被动卷入社会治理,而是将一切资源和热忱投入到办学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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