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新安法赋予从业人员哪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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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提出建议;
3、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拒绝权,即从业人员有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5、紧急避险权,即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可以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和培训的权利。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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