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合同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 (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合同的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甲公司、乙银行均未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 陈某的抗辩(2)不成立。根据规定,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下列关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企业非货币性资产
-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仲裁协议无效的
-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
-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16年至20
- 甲企业从事食品加工,2017年发生下列固
-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
- 某投资项目需在开始时一次性投资50000
- 乙公司为了扩大生产能力,拟购买一台新设备
-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未记
- 下列属于股权激励模式的有()。
- 某上市公司针对经常出现中小股东质询管理层
- 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
- 即使票面利率相同的两种债券,由于付息方式
- 在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时,被兑换部分确认为收
- 按照建造合同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上市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
- 2016年1月1日,甲公司从本*集团内另
- 某企业集团选择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财务管理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
- 甲公司于2×16年12月购入一台管理用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