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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述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对信托机构监管规定的主要内容。
  • 1、由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对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业务实施监督和管理。
    2、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责令信托投资公司聘请具有相应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其进行审计。
    3、中国人民银行对信托投资公司实行年检制度。
    4、中国人民银行对信托投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审查制度。未经中国人民银行任职资格审查、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任职。在新的法定代表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进行任职资格认定前,原法定代表人不得离任。
    5、中国人民银行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托从业人员实行信托业务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合格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办法信托从业资格证书;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的,不得经办信托业务。
    6、信托投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信托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受益人利益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取消其任职资格或从业资格。
    7、中国人民银行就对信托投资公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有权质询信托投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并责令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
    8、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混乱,经营陷入困境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其整顿或者重组,撤换高级管理人员。必要时,中国人民银行对其实行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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