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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我国西周宫廷音乐机构始于何时?如何进行?
  • 我国古代音乐教育制度始于周代,周初建立了宫廷音乐机构——大司乐。它的一个重要职能是音乐教育。它承担着培养贵族子弟—一世子(王和诸侯的长子)、国子(公卿大夫子弟)和学士(从平民中选出的青年)的音乐教育任务,并按一定的学习程序进行。《礼记·内则》曰:“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十五岁),舞《象》,学射彻;二十而冠,始学礼。”所学内容包括“乐德、乐语、乐舞”。单从音乐教育方面来看,大司乐是我国古代第一所音乐学校。其目的是为了配合礼乐制度,维护周王朝的最高统治。正像《周礼》中所载:“以《六乐》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大司乐的另外两个职能是;严格的行政管理和音乐表演职能。行政职能表现在大司乐中各级乐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井然有序。表演职能是在于大司乐中的乐工所承担的宫廷饮宴、祭记等场合的表演任务。机构中有证可考的乐工多达14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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