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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国民党政府的刑法、民商法和诉讼法的内容和本质是什么?
  • 国民党政府的《刑法》分总则和分则两编,共四十七章350条,此外还颁布了许多单行法规,其刑法的主要内容有:第一,维护国民党政府的反动统治,镇压人民的革命活动;第二,保护地主官僚买办阶级的私有财产;第三,维护帝国主义在华侵略特权;第四还保护封建婚姻家庭制度,维护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秩序。
    民商法法规的主要内容:第一,维护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经济制度。首先,保护地主官僚买办阶级的私有财产;其次,保护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权;再次,保障地主买办资产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的残酷剥削。第二,维护半封建半殖民地婚姻家庭制度;首先,确定封建包办婚姻制度;其次,确定家长统治制度;再次,维护夫权。第三,保护帝国主义在华的侵略利益。首先赋予帝国主义国家的法人与中国法人同等的权利能力;其次,允许外国资本家随意在中国赎买土地;再次,允许帝国主义的航船在中国沿海和内河自由航行。
    刑事诉讼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第一,竭力限制人民的自诉权利;第二实行镇压人民的侦查制度;第三,庇护剥削阶级犯罪分子的辩护制度;第四,保护地主阶级的保证金制度;第;第五,确认法西斯武断专横的"自由心证"原则。
    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和特点是:第一,最大限度地剥夺人民的诉讼权利;第二,保护外国人的诉讼权利;第三,采用虚构的"不干涉审理主义"原则;第四实行剥削人民的高额诉讼费制度;第五维护剥削阶级利益的调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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