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送检的某施工单位钢筋原材料经检验重量偏差不符合要求,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召开会议协商,会议一致同意该批次钢筋只能用于电缆沟等附属工程,不得用于主体结构。请问:这种处理方式妥当?请说明理由。
  • 这种处理方式错误。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对已进场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将其撤出施工现场。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