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中规定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什么?
  • 1.因血液传播疾病导致人员死亡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的;
    2.造成五人以上感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
    3.造成五人以上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
    4.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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