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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2000年4月,张某经体检、考核合格后,与某保安公司签定了两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了6个月的试用期。请问该保安公司在此劳动合同中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
  • 1)如此约定试用期是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
    2)理由是:《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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