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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重要会计岗位轮换的原则有哪些?
  • (1)原则上重要会计岗位人员至少每二年轮换一次,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一年内不得回原岗位工作。
    (2)岗位轮换不得双人互调,不得在不相容岗位之间轮换。委派会计主管与支行长在相同支行连续共事超过二年的也应进行轮换(指两人均在以上岗位的共事时间)。
    (3)对于专业性较强、的确存在轮换难度的重要会计岗位人员,经分行会计运营部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行领导批准,且按年实行强制休假后,轮岗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实施强制休假延期岗位轮换的人员不得超过应轮换人员总数的10%。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分行也可不定期地安排重要会计岗位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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