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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什么是混合物品?混合物品与准公共物品有什么区别和联系?混合物品是通过什么途径怎样供给的?
  • 混合物品,是指在形式上不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或者说在形式上是排他和竞争的)、但因其明显的正的外部性而显现出某种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的物品。如公园,公办的学校和医院等。
    准公共物品,是指不同时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而只具备其中一个特征的物品。一类准公共物品的使用和消费局限在一定的地域中,其受益的范围是有限的如地方公共物品(并不一定具有非排他性);一类准公共物品是公共的或是可以共用的,一个人的使用不能够排斥其他人的使用。然而,出于私益,它在消费上却可能存在着竞争。由于公共的性质,物品使用中可能存在着“拥挤效应”和“过度使用”的问题,这类物品如地下水流域与水体资源、牧区、森林、灌溉渠道等.另一类准公共物品具有明显的排他性,由于消费“拥挤点”的存在,往往必须通过付费,才能消费,它包括俱乐部物品、有线电视频道和高速公路等。
    混合物品,既可以由私人部门通过市场提供,也可以由政府部门给予补助的办法通过市场提供。具有正外部性的混合物品,如果实行完全的市场化付费,付费后又不能获得外部正效应的收益,就会出现需求不足,由此必须由政府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以解决此类物品的有效供给和供需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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