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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王某为大学教授,2014年12月取得收入情况如下: (1)取得工资、薪金5000元。 (2)出版专业书一本,取得稿酬20000元。 (3)为其他单位授课一次,取得收入5000元。 (4)当月闲置房屋租赁取得收入2000元,税费共计支付120元。 (5)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00元。 请你为该教授计算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x3%=45(元)。
    出版专业书一本20000元应属于稿酬所得
    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0/0)x20%×(1-300/0)=2240(元)。
    为其他单位授课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0/0)x20%=800(元)。
    闲置房屋租赁取得收入2000元,支付税费120元,所以在计算税额时税费可以在当期扣除;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个人租赁房屋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房屋租赁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800-120)×10%=108(元)。
    自2008年8月15日取得银行存款利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该教授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45+2240+800+108=31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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