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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中国公民刘闻与丁薇薇于1990年结婚并育有一子刘天家,1994年刘闻与丁薇薇由于感情不合而离婚。同年刘闻去英国留学,并与英国女子结婚。1998年丁薇薇因意外身亡,刘天家于是与刘闻寡居的母亲王亚慧共同生活,两人居住在上海浦东区的一间小屋里。刘闻自去英国留学后很少与家里联系,也从未给其儿子刘天家和其母亲王亚慧寄过生活费。2000年10月,刘天家与王亚慧向浦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闻承担对刘天家的抚养义务和对王亚慧的赡养义务。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 上海浦东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理由是:一国法院在判断对涉外民事关系是否有管辖权时,往往是依据法院地的〈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权的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可以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刘天家和王亚慧对被告刘闻提起的有关抚养和赡养的问题,均属于“与身份关系相关“的诉讼,因此,浦东区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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