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简述重新鉴定与补充鉴定的联系与区别。
-
补充鉴定:是指在原有鉴定的基础上对其中的个别问题进行复查、修正、补充或解释,以使原鉴定意见更加完备而进行的鉴定。
重新鉴定:是指委托人对初次鉴定的鉴定意见经审查后认为鉴定意见不可靠而委托原鉴定机构或其他鉴定机构就同一鉴定事项再行的鉴定。
区别与联系:两者都是在进行了初次鉴定后进行的鉴定;都属于司法鉴定。
两者在适用情况、委托对象、鉴定意见前后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司法鉴定的申请
- 简述司法鉴人的法律地位。
- 如何正确理解与运用司法鉴定意见书?
- 判断涉及财务会计业务内容的文字证据能否作
- 司法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是()。
- 选择正确的提法()。
- 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民事责任如何分担?
- 资质认定和认可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 司法鉴定意见质证中如何运作交叉询问规则?
- 司法鉴定文书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 有关司法鉴定机构的表述,错误的是()。
- 司法鉴定人出庭应当遵循哪些程序?
- 不属于头皮损伤的特点的是()。
- 按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选择司法鉴定人正确的
- 司法鉴定的种类有哪些?
- 只要确诊某人患有某种精神疾病,便可以认定
- 司法鉴定机构为什么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如
- 简述司法官启动制度的主要内容。
- 鉴定机构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鉴定?
- 决定和委托司法鉴定的主体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