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试论奥斯丁法律命令说的主要内容
-
1、分析法学派是19世纪西方法学的一个主要的流派,边沁是倡导者而奥斯丁是真正的奠基者1861年出版了《法理学讲义》的著作。奥斯丁完善了边沁的法律命令说。
2、奥斯丁认为每一种法律或是规则就是一个命令。具体而言,命令首先包含了一种希望和一种恶“如果你表达或宣布了一个希望,即希望我去做或不去做某行为,而且如果你在我不顺从你的希望的情况下你以一种邪恶莅临我处”其次,命令包含了责任、制裁、义务的含义。命令是和责任相关的术语,换言之,责任存在的地方就存在着命令。命令包括两类:一是法律或规则另一类是偶然或是特殊的命令。命令“一般”地强制某种类的作为或是不作为,这个命令就是一个法律或规则。奥斯丁提出了“优势者”和“劣势者”的概念,法律和命令来源于优势者而约束或强制劣势者。在这里优势者是指强权者。
3、奥斯丁承认,法律是一种命令也存在着例外。
(1)立法机关对实在法的解释。
(2)废除法律之法和免除现存责任之法
(3)非完善的法律和非完善义务的法律。另外还有存在表面上不具有,但是实际上是命令的法律:仅仅设定权利的法律,习惯法是“法律是一种命令”的例外。4、奥斯丁法律的定义有两点是十分明确的。
第一,命令是奥斯丁法律定义的核心。
第二,奥斯丁法律定义的基本因素包括:命令、主权即政治优势者于劣势者的关系、由主权命令而产生的责任、对不服从者以刑罚的方式出现的法律责任之法律制裁。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简述黑格尔所述市民社会所包含的环节。
- “一个法律制度是否成熟,与它的民法和刑法
- 德沃金的法学著作有()。
- 简述现代分析法学的方法论的特点。
- 二十世纪后神学自然法学又称()
- 边沁在()著作中明确提出了“法律是主权者
- 教父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是()。
- 在古罗马提出“法律是善良公正的艺术”思想
- 在梅因心目中最成熟、最有代表性、最具典型
- 以下关于法律、社会与国家的表述,哪些符合
- 富勒指出,法律的内在道德是“法治原则”,
- 简述康德从义务角度对法律的分类。
- 作为美国奥斯丁传统的霍费尔德,其主要著作
- 下列表述符合哈特观点的有()。
- 依马里旦的观点,国家所不能干涉的情况有(
- 根据社会契约论的观点,主权来源于()。
- 反映约翰•密尔自由主义思想的
- 《人权和自然法》的作者是()。
- 依据卡拉布雷西的观点,权利设定要考虑的因
- 简述新自然法学富勒如何看待法律的道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