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试述亲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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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权以保护教养未成年子女为目的,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可分为关于子女人身上的权利义务(人身照护)和财产上的权利义务(财产照护)。
亲权包括以下内容:
(1)人身照护
父母对子女人身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和教育两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①管教和保护权
②姓氏决定权
子女的姓氏是身份关系的标志。从各国立法来看,子女姓氏通用的原则有两个:
一是婚生子女以父母的婚姻姓氏为姓氏,非婚生子女以生母的姓氏为姓氏。
二是婚生子女的姓氏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时,由监护机关指定。
③住所指定权
父母既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自应有指定其住所的权利和义务。
④交还子女请求权
亲权人对于不法扣留、拐卖未成年子女而使其脱离父母之人,有请求交还子女的权利。
⑤身份法上行为的代理权和同意权
根据各国民法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须由法定代理人代为意思表示;限制行为能力人为法律行为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行为代理权和同意权表现在:
第一,身份行为的代理权,但须以法律上有特别规定者为限。
第二,对于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行为(订婚、结婚、协议离婚)的同意权,还包括协议终止收养关系的同意权。
第三,身上事项的决定或同意权。第四,身份上的诉讼行为的代理权。
(2)财产照护
父母对子女财产上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依法享有管理、使用、收益和必要的处分权利、财产法上的法定代理权和同意权以及亲权终止时的财产返还义务。
①财产管理权。
②财产使用收益权。
③财产处分权
各国法规定,亲权人原则上不享有对未成年子女财产的处分权,但为了子女利益的需要,经法院或监护机关的批准,父母始得处分子女的特有财产。
④财产法上行为的代理权和同意权。
⑤在子女成年或解除亲权时,父母应将子女的全部财产交给子女。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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