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在某县发生了一起爆炸案。受害的是该县公安局局长的私人住宅。为此,该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并以局长为专案组组长。在侦查过程中,相继有了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其中,1名犯罪嫌疑人要求公安局局长回避,县公安局局长召开局办公室特别会议,决定驳回回避申请,并告知不得复议。案件最终被起诉至法院。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公安局局长提出要求法庭书记员回避,理由是该名书记员曾经打算到县公安局工作,正是由于自己作为局长没有批准才使其未能如愿。审判长采纳了公安局局长的要求,更换了书记员。对该案的法庭书记员的回避,应由谁决定?
  • 应由人民法院院长作出,本案中审判长的作法是错误的。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