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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分散、小型工业企业环境监察的要点。
  • 分散、小型工业企业污染源监察要点如下:
    (1)各级乡镇企业管理部门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坚决按国家规定取缔“十五小”,集中规划乡镇企业,便于污染集中控制和治理。
    (3)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乡镇企业建设项目严格把关,严格控制新污染源。
    (4)建立乡镇企业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加强对乡镇各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测。
    (5)监督检查污染转嫁行为,严格控制国家规定的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转卖给小型企业,继续生产。对已经取缔的“十五小”及淘汰的工艺设备,各级环保、经贸部门要建立并实行淘汰设备登记、销毁制度,同时要落实具体的销毁办法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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