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被告人李某(男,15岁)于1999年6月2日,与另一被告人黄某(男,19岁)在一所中学门口实施抢劫,共抢了该中学3名学生156元现金和随身听一台.案发后,李某和黄某被公安机关逮捕,后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进行了审判。在审判过程中,法院为李某指定华光律师事务所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贾某担任李某的辩护人,并通知其在外地的父亲到庭,同时通知李某所在学校的老师到庭。法院对此案分开审理.对李某进行不公开审理,对黄某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查明李某父母早年离婚,其随父亲生活,父亲常年做生意不在家,其一直和奶奶共同生活。奶奶年纪较大,无力照顾李某。李某和社会无业人员黄某常在一起。抢劫行为就是在黄某的指使下实施的。抢劫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最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黄某有期徒刑6年。本案中对未成年人李某的审判遵循了哪些特殊原则?
-
(1)全面调查原则。本案中,法院并未仅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还就李某的生活环境和与之相联系的各种社会关系予以例查,并对其实施犯罪行为的原因和具体情况进行了分析。这对李某的教育改造是有利的,容易形成良好的庭审氛围,也有利于使李某的家庭、学校以及社会找准问题的关键,取得最佳的教育效果。
(2)分案处理原则。本案中法院在不影响案件处理的前提下,将李某与黄某分开审理这样做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使其免受成年人的不良影响。
(3)审理不公开原则。本案中李某不满16岁,法院严格遵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的规定,对其与黄某分案审理,对李某进行了不公开审理。这有利于对李某身心的保护,为其教育改造以及未来的发展创造条件。
(4)充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原则。本案中法院为李某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担任辩护人。李某是未成年人,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和社会经验;奶奶年纪较大,没有精力照管李某;其父亲忙于做生意,疏于照顾李某,这些都不利于李某诉讼权利的行使,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是必要的,这也是李某享有的法定权利。同时本案中法院还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庭,通知其所在学校老师到庭,都是为了帮助李某行使诉讼权利。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人民警察依法使用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
- 通缉
- 下列关于通缉的表述错误的是()。
- 下列情形,实施以限制人身自由方式强迫他人
-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
- 下列调查取证方式中,不需要审批的是()。
- 李某(男,蒙古族),在新疆殴打他人被当地
- 刑事诉讼中,下列人员中有权申请回避的人是
- 实行现场管制中,对滞留现场人员,公安机关
- 有关询问证人、被害人的地点,法律允许的有
-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12个月内曾受过治安
-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
- 民警甲、乙在巡逻中发现5名男子正在殴打被
- 某电网公司将两根电线杆放置在某山路边,拟
- 执法为民是党和人民对政法工作的根本要求,
- 驾驶员在正常行车途中,发现两个小孩从侧面
- 人民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
- 某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关于鉴定的做法
- 下列应当按照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是()。
- 行政复议以一定范围内的()为处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