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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2008年5月,甲机电科技公司(简称“甲公司”)的张工程师在执行公司任务过程中,完成了A产品的研究开发。2009年2月,张工程师在办理退休手续后接受乙科技开发公司(简称“乙公司”)的委托单独研制B产品,双方没有约定B产品专利申请权归属。2009年8月,B产品研制成功。2009年ll月,甲、乙两公司分别就A产品、B产品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甲公司在申请时发现,丙公司于2009年10月提出专利申请的C产品和A产品属于同样的发明,因此向专利局主张,自己对A产品专利申请享有优先权。 问题: 1.张工程师对A产品是否拥有专利申请权?说明理由。 2.张工程师对B产品是否拥有专利申请权?说明理由。 3.甲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对A产品的专利申请享有优先权?甲公司向专利局要求优先权时,应当提供哪些文件资料? 4.甲公司如果认为B产品属于甲公司的职务发明创造,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 1.张工程师不对A产品拥有专利申请权。根据规定,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在本题因为在执行公司任务过程中完成,所以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
    2.张工程师对B产品拥有专利申请权。根据规定,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委托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协议外,该专利申请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在本题中,张工程师接受委托研制B产品,双方没有约定B产品专利申请权归属,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为张工程师,所以张工程师对B产品拥有专利申请权。
    3.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另外,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4.申请文件有: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权利要求书中清楚简要的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本题中要说明B产品属于(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休、退职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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