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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如何理解和区分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法治观念和法治理念?
  • (一)社会主义法制观念的理解:一是泛指对法律制度的看法和态度;二是专指人们重视,遵守和自觉地执行法律的思想意识。 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理解:就是对法制理性精神和文化意识的抽象,是法治的基本倾向或人们对法治的态度,信念,及对法治价值、法律制度、法官等等的认识、评价、反应及期望等。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是人们对法律的功能、作用和法律的实施所持有的内心信念和观念,是指导一国法律制度设计和司法、执法、守法实践的思想基础和主导价值追求。
    (三)区分:“法治”是一种治理社会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是一种社会意识;而“法制”通常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是一种社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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