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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谈谈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特点。
  • 所谓权利能力,是指能够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权利能力是法律认定法律关系主体的前提。所谓行为能力,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或消灭的能力。
    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具有以下特点:
    1、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行为能力开始于16周岁。我国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同意的,不可分割的。只有同时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年满16周岁的公民,才能成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成为某一用人单位的职工,二者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3、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只能由劳动者本人亲自实现。
    4、某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有些职业和工种,对劳动这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有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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