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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述秦朝时期军相制度的变迁?
  • 秦汉时期的宰相制度经历了从丞相制到三公宰相制,再到尚书台的演变过程,这一演变过程是皇权与相权之间矛盾斗争的产物。
    (1)丞相制:
    丞相制是秦至西汉初年的宰相制度,实际上是一种独相制,虽个别时期曾设立左、右丞相,但其中也仅有一个负主要责任。这一时期的丞相权力十分广泛,主要有以下几点:在立法上负责草拟或组织草拟法律;在司法上有劾案查官及行诛罚权;在军事上可充当皇帝的军事顾问,特别是在不设太尉期间更是如此;在行政上有参与行政决策,总领百官,处理日常政务之权。
    (2)中外朝制
    随着皇权的上升,汉武帝开始贬低丞相,不仅在礼仪上贬低丞相,而且在组织机构上也蓄意分割相权。其方式是实行中外朝制,以架空相权。中外朝制是指中外相所形成的两套处理政务的官员系统。汉武帝提拔了一批中下层官员,让他们充任自己的高级侍从,担任侍中、给事中、尚书等官职,出入宫廷,组成皇帝的私人秘书班子,形成中朝决策的格局。从此中枢体制发生变化,军国大事由皇帝先交内廷议决,再交外朝官执行。这样由宫廷侍从官组成的中朝掌握国家政务的决策权,而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官退居执行政务的地位,国家的行政管理重心由朝廷向宫廷转移,中朝官对外朝官处于压倒优势的地位。中外朝官制的实行,起到了削弱相权的作用,确保了皇帝作为国家行政首脑的地位,皇帝通过中朝可以更直接、更有效地指挥国家的行政活动。
    (3)三公宰相制
    汉成帝时,从宰相制度本身入手,用三公宰相制代替丞相制,即改丞相为大司徒、太尉为大司马、御史大夫为大司空,以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为三公官,三公共同担任相职,分别直接对皇帝负责。三公宰相制使全国政务被一分为三,一相制为三相制所取代。
    (4)尚书台
    中外朝制形成后,中朝机构地位崇高,成为事实上的中枢决策机构,但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并未因此完全解决,皇帝在削夺丞相的中枢决策权后,又蓄意削夺其事权。这导致了内廷办事机构尚书台的成立。
    秦及西汉初年,尚书是少府属员,并无特殊权力。从汉武帝时起,尚书的事权逐渐扩大,并随之成立机构。东秦及西汉初年,刘秀建立起庞大的尚书机构,并正式称尚书台。尚书台长官总典纪纲,无所不统,从制度上取代了三公宰相的行政决策参与权,自此以后,尚书台成为事实上的国家行政机关。
    尚书的职权远高于三公,但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尚书台仍隶属于三公属下九卿之一的少府,以尚书指挥三公必然在行政运行中产生矛盾,影响政令的推行。为解决这一矛盾,又创立领或录尚书事的制度,即用内廷高官领或录尚书事,总揽朝政,以使尚书台所作出的决策在三公府得以顺利执行。这样,领或录尚书事成为真正的宰相,三公仅是名义上的宰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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