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期租中关于交船地点的通常约定方法有哪些
-
1.驶抵某港交船
2.在可抵达的泊位交船(atthereachableberth)又称泊位交船。按照这种约定,承租人指定的交船泊位必须能是船舶到港后立即靠泊,否则产生的等泊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3.达到引航站交船(APS)只要到达合同约定的引航站,不论是否实际履行交船手续,均被认为船舶所有人已经依约交船。这对船舶所有人比较有利
4.引航员登轮交船(TIP)。这种情况下,即使船舶已抵达交船的引航站,只要引航员没有登船,就不认为船舶所有人已经履行了交船义务。这对船舶所有人来说是很不利的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overlap and underlap
- 什么是“宣载”在航次租船中有什么意义
- 简述光船租赁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 简要介绍租约中的朱比特条款的含义及作用
- 翻译:New Jason Clause
- 在英美法中,船舶所有人保留船舶的所有权,
- 什么是滞期费,计算滞期有哪些方法
- 租船合同的特点有()
- 翻译:TIP on taking inw
- 翻译:WIJION whether in
- 速遣费
- 一旦滞期,永远滞期
-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程租合同。船长在船舶抵
- A公司与B公司签订《船舶转让协议》,约定
- 航次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为()
- 比较三种租船合同的异同
-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一份TCT租约。该租约
- 期租中,虽然出现合同约定的停租事项,但船
- 确定预备航次开始的意思是()
- NYPE是()合同中的一种标准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