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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概念和基本要求。
  • (1)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亦可称为罪刑相适应、罪刑相当、罪刑相称、罪刑均衡。它是指,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亦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罪轻罪重,应当考虑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本身和其他各种影响刑事责任大小的因素。
    (2)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要求
    ①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立法要求
    这是指,刑法之立法要依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设置体现区别对待的刑法制度和轻重有别的具体犯罪的法定刑幅度。
    ②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要求
    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结合我国刑事司法的实际情况,司法机关在贯彻这一原则时,应当着重解决下列问题:
    第一,纠正重定罪轻量刑的错误倾向,把量刑与定罪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
    第二,纠正重刑主义的错误思想,强化量刑公正的执法观念。
    第三,纠正不同法院量刑轻重悬殊的现象,实现执法中的平衡和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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