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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如何理解司法独立原则?
  • 1、司法独立原则是司法公正原则的基本内涵和重要表现。普遍认为,司法即审判。因此,司法独立也称为审判独立。而在一个更广的意义上讲,司法独立是指审判权和检察权的独立。
    2、德国学者将独立而不受干涉界定为8各方面:独立于国家社会间的各种势力;独立于上级官署;独立于政府;独立于议会;独立于政党;独立于新闻舆论;独立于国民时尚与嗜好;独立于自我偏好,偏见与激情。
    3、其内涵总结为六方面:
    第一,司法权由法院、法官独立行使;
    第二,法官独立审判,只服从于宪法和法律;
    第三,唯一能对法官的法律观点施加有约束力的义务的机关是上诉法院;
    第四,法官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坚持独立;
    第五,法官在审判活动中所发表的言论、所作出的行为免受民事起诉;
    第六,陪审团、陪审员独立。
    4、西方为保护司法独立,在整个政治制度设计上采取了“三权分立”,同时建立法官保障制度,在各个方面保障法官的职业安全。而中国的司法独立走过十分曲折的历程,但是始终没有放弃。
    5、司法独立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成果,本身并不具有阶级性,而是法制的内在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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