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深圳规定二胎产假多少天?
  • 2016年1月1日前生育的按照2016年新条例颁布前的相关政策享受休假待遇。正常98天的产假,加奖励假30天,如是晚育可再增加15天产假,难产的再增加30天。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2016年1月1日后生育的,实施2016年的相关政策享受休假待遇。深圳市社保局发布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这就意味着,符合政策的深圳妈妈生育一孩或者二孩,都能至少得到158天的假期,即广东产假128天+30天=158天,如果遇到剖腹产等难产情况产假可再延长。另外,实行晚婚、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除按国家、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15天。
    根据最新规定,女职工产假构成是98(基本)+15(深圳晚育)+30(难产)+30(奖励)=173天,其中第1胎或因晚育而增加产假,第1胎非难产143天,第2胎非难产128天。产假时间在法规上都有所体现,劳资双方只要查询相关法规就可以知晓。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