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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简述龚自珍对司法制度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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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自珍尖锐地指出,清朝统治者凭借暴力,把国家和法律作为愚民,残民的工具。
(1)以“不可破之例”束缚包括司法官吏在内的各级官吏。龚自珍把清朝制定的各种律令条例比喻为束缚人们手脚的“长绳”,使大小官员动弹不得,丝毫不敢有所作为。
(2)刑狱黑暗,司法官吏残暴地迫害人民。龚自珍大胆地揭露清王朝各级司法部门的黑暗现象,抨击司法官吏判案时主观擅断,畸轻畸重,出入人罪;或任意援引律例比附,残暴地迫害人民,造成许多冕狱错案。龚自珍还特别对幕僚专擅司法权力这一腐朽的政治现象作了相当深刻的揭露和分析。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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