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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简述社会主义法对资本主义法的继承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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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社会主义法律对资本主义法律的继承来说,一切能够与科学、理性、民主、自由、公平、人权、法治、和科、秩序、效率为内容的时代精神融为一体的那些富有生命力或再生能力的积极因素都在继承之列。在法理学的意义上,法律继承的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第一,法律技术、概念。法律技术是指制定、执行、解释、适用法律规范的各种方法。法律概念指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概念主要体现的是人类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基本共识,这些共识又主要是客观的普遍性成分。
第二,反映商品——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原则和规范。
第三,反映民主政治的法律原则和规范。
第四,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的法律规定。任何国家都执行两种职能:
一是政治统治或阶级统治职能,二是公共事务或社会职能。
因而,在其法律体系中就必然包括两类法律规范:一类是有关政治统治的规范,另一类是有关公共事务的规范。在公共事务规范中有许多属于技术性规范或者是反映社会整体利益的规范。这些“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职能的法律可以为社会主义国家所继承。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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