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甲中学向乙服装厂定做运动装,共200套,每套100元。双方约定服装按学校的要求选购布料,并于98年5月10日交货,学校收货后付款。98年5月10日服装厂通知学校验货收货,学校验收后表示满意,但言明由于资金紧张无法付款,要求一个月后再付款。服装厂不同意,于5月12日将运动装拍卖以抵货款。由于所的款项不足以抵货款,服装厂将学校订做的另一批校服予以出售。问:服装厂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为什么?服装厂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为什么?
- 行使留置权时应该通知对方,并给予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行使留置权的对象仅限于留置物,服装厂处置校服错误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按照《民法通则》的要求,个人合伙成立的基
- 某商店有标价2000元绞肉机和1000元
- 方雅为某小学四年级学生,为完成王老师布置
- 简述代理权终止的概念及原因。
- ()是指能够实现财产价值的某些民事权利的
-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
- 甲、乙二人共有一幢房屋,由二人轮流居住,
- 简述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3000元,合伙投资
- 时效
- 我国公民每人只能有一个()。
- 以占有人在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上是否知道其
- 在民法上,死亡分为()和()。
- 时效可分为()与()。
- 财产关系
- 监护人必须具有(),即要有()的能力,还
- 无效民事行为的本质特征在于()。
- 民法通则规定()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
- 以是否因移动而改变用途和降价值为标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