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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近年来,一些贫困地区将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引入当地,虽然迅速带来了收入,但也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对此,你怎么看?
  • 贫困地区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引入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获得收入,看似是无奈之举,实则陷入了“经济发展必须破坏生态”的思维僵局,应当予以纠正。
    从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来看,众多贫困地区的主要致贫原因正是生态脆弱:频发的自然灾害、恶劣的生产生活环境让优质产业难以发展,让优秀人才对当地望而却步,进而陷入“环境越差越贫困,越要发展高污染产业,导致环境更差”的死循环,是不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其实,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非完全矛盾。随着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逐渐被淘汰,技术的进步让企业能够更加充分地利用资源,减少污染排放;工艺的改进让产品更具备市场竞争力;良好的环境能吸引更多人才和投资。此外,绿水青山本身就是金山银山,我国四川、贵州等地将秀美风光打造为优质旅游资源进而盈利,河北省崇礼县更是凭借“空气清新、空间广阔、自然环境好”等环境优势摘得冬奥会两项比赛的举办资格,名利双收……
    可见,对贫困地区来说,走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附加值高的生态扶贫之路才是正确道路。对此,我有以下建议:
    第一,国家应在资金、技术、产业引进等方面扶持贫困地区构建以低碳工业、生态农业和绿色服务业尤其是旅游业为主线的绿色产业体系,鼓励高效、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发展,严控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增长。
    第二,加快建立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做到“事前”的严格防控,对超过生态保护红线的污染企业进行停产整顿甚至淘汰;“事中”要严格管理,强化行政执法和环境监管力度,重视公众监管举报的力量;“事后”应严格奖惩,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节能减排目标融入考核体系当中,优先重用环境保护工作突出的领导干部,还要建立生态损害赔偿、刑事责任追究制度和环保企业表彰制度,优秀典型加以表彰,反面典型依法处置。
    第三,探索生态保护修复与扶贫相结合的道路,国家投入资金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贫困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还草、防沙治沙等工程,强化贫困地区基础设置建设,并设立生态公益岗位,让贫困户参加生态管护工作,进而获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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