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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述怎样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应注意哪些问题 ?
  •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通过签订书面合同来实现的。
    从理论上来看,它可是有偿合同,也可是无偿合同,但实践中一般都是有偿合同。
    (一)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名称、地址;
    (2)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注册证号;
    (3)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范围;
    (4)许可人监督商品或服务质量和被许可人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措施;
    (5)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期限;
    (6)许可使用的形式;
    (7)许可使用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8)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9)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标示方式;
    (10)违约责任。
    (二)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1)商标使用的许可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因为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涉及到商标权的利用与保护,事关重大,有必要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加以明确,以减少不必要的纷争。
    (2)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期限应当在该商标的有效期之内,需要继续使用的可在商标续展注册后,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因为注册商标只在有效期内才收法律保护,而许可人的注册商标期满能否续展注册尚未可知,从保护被许可人利益出发,许可使用期限不宜超过商标专用权的有限期。
    (3)被许可使用的商标,必须与核准注册的商标相一致,不得改变注册商标的标志。
    (4)使用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在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之内。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即实行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制度。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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