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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关于破产宣告的域外效力主要有什么不同的主张?
  • (1)破产的域外效力,指在异国宣告的破产是否对位于它国的财产或居住于它国的人具有约束力的问题。
    (2)对于破产的域外效力,有三种不同的主张和规定:①普及破产主义。其理论基础有以下几种:当然含有普及性质说,总括的继承债务人的财产说,破产财团当然形成法人说,法律上的互相义务说,代理关系说。②属地破产主义。其理论基础有:安全秩序说,意思解释说,强制性说。③折衷主义。它实际上是当代的一种趋势,即力求把普及主义和属地主义结合起来,充分扩大自己的优势,减少各自的不利之处。为保护本国债权人的利益,许多国家采取了双重做法:一方面,尽可能地将本国的破产宣告效力扩及国外;另一方面又不大倾向于承认外国破产宣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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