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社区居家照护机构和养老机构已申报结算的长护险费用何时拨付?
- 区医保中心在收到定点服务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试点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区医保中心在初审结束后,对结算费用进行汇总,填写定点服务机构结算区汇总表,并将提出初审意见的结算申报表报送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在收到区医保中心初审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试点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提出准予支付、暂缓支付或者不予支付的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情况汇总后报市医保办审定。对准予支付的,市医保中心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拨付;对暂缓支付的,应当在90日内予以支付或者不予支付,并告知有关定点服务机构;对不予支付的,不予支付的费用由有关定点服务机构自行负担。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定点服务机构如何办理服务对象的转入转出?
- 什么是评估人员?
- 长期护理保险有哪三种护理服务形式?
- 服务计划具体有哪些内容?
- 住院医疗护理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 如果评估有效期满未申请重新评估,会怎么样
- 养老机构服务的支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长期护理保险个人自负部分可以用医保账户资
- 评估具体是如何进行的?
- 我已办理申请手续?何时为我开展评估?
- 社区居家照护机构和养老机构已申报结算的长
- 定点服务机构暂时无法接收选择本服务机构的
- 可以请人代办吗?代办人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 养老机构服务费用的个人承担比例是多少?
- 申请成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需具备哪
- 哪些护理费用不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
- 暂停服务期间,评估有效期是否顺延?
- 受理窗口能否当场告知我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 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评估机构需要哪些材料
- 定点评估机构申报结算长护险评估费用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