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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2009年某市一重点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公开招标。经资格预审后,确定A、B、C、D、E共5家施工单位为合格投标人。招标人规定发放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4月20日,截止时间为4月23日,并要求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50万元,购买招标文件费1200元。A、B、C、D等4家施工单位按时购买了招标文件,后E单位发函放弃投标。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为5月8日,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为6月20日。招标人分别安排各投标人踏勘现场,各投标人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 评标办法规定,商务标权重60分(包括总报价20分、其他内容40分),技术标权重40分。总报价的评标方法是,评标基准价等于各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2个百分点。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投标总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时扣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时扣1分。 各投标人总报价见表1。 评标工作于评标结束当天确定中标人。5月10日,招标人仅向当地主管部门提交了评标报告;5月16日,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月10日,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5月25日,招标人将未中标结果通知给另两家投标人,并于6月20日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未中标人。 【问题】 1.在该工程开标之前所进行的招标工作有哪些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2.列式计算各投标人的总得分,根据总得分的高低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3.指出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的工作有哪些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 1.该工程开标之前所进行的招标工作不妥之处有:
    (1)标人规定发放招标文件的时间不妥,因为根据规定,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求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不妥,因为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前递交。
    (3)投标截止时间不妥,因为根据规定,从招标文件发出到投标截止时间不能少于20d
    (4)踏勘现场安排不妥,因为根据规定,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2.A、B、C投标人综合得分计算如下:
    投标人A的总得分:28+12.5+30=70.50(分)投标人B的总得分:30+17.48+34=81.48(分)投标人C的总得分:29+10.22+38=77.22(分)
    所以第一中标候选人为B投标人。
    3.在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的丁作有以下不妥之处:
    不妥之一:招标人向主管部门仅提交评标报告
    理由:应提交招投标活动的书面报告,评标报告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文件。
    不妥之二:招标人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妥理由:应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
    不妥之三:招标人通知未中标人时间
    理由:应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不妥之四: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时间
    理由: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r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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