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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论述我国房地产管理体制。
  • (1)国务院。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全国城乡建设,对全国土地实行宏观调控,制定全国城镇住房的基本制度、统一政策。国务院设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它们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管理全国城乡房地产工作。
    (2)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在国务院领导下,管理本地方的城乡建设。地方权限范围内的征收或征用土地、申请建设用地的审批权,分别由省一级、市一级、县一级人民政府行使;其中,征收土地批准权,只能由省一级人民政府行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设房地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
    (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①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国务院还决定,国土资源部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行业务领导。这项措施有助于保障全国范围内国土资源管理的统一和协调。②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能隐瞒不报,或以罚代刑。对不构成犯罪的,则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就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土地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①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部,是综合管理全国建设事业的政府部门,主要职能是: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建筑业管理、居民住宅建设和管理等。②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屠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浓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中央的和地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负责《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的实施和监督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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