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结合实际谈谈,国家为什么把“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素质”作为制定《教育法》的重要立法宗旨?
  • 《教育法》第一条规定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素质,是制定《教育法》的重要立法宗旨。 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所谓“素质”,是指人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包括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两大方面的一系列基本的素养和品质的总和。素质就其构成的要素来说,包括身体素质、思想素质、政治素质、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等。所谓素质教育,就是提高人的身体的、思想的、政治的、道德的文化的和心理的等诸方面素质而进行的基础性教育。《教育法》这一规定,是把《宪法》规定的 “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进一步上升为“提高全民族素质”,这是中国教育的办学指导思想在立法上的重大进展。它将使中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应试教育”从立法上保障转变到“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