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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某日深夜,王某去某小区刘某家行窃时,将屋内的花盆架碰倒。刘某听到声响后,遂起身查看,王某慌忙逃走。请问:王某的行为应认定为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说明理由。
  • 王某的行为应认定为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本案中,王某去刘某家行窃时,将屋内的花盆架碰倒,因怕刘某发现而逃走,是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停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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