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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制作税务稽查审理报告要注意哪些问题?
  • (1)“审理人员意见”栏主要填写审理人员对负责审理案件的个人意见。该意见至少应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对税务稽查报告同意与否的确认,具体包括:
    ①税收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全;
    ②适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是否得当;
    ③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④拟定的处理意见是否得当。二是如不同意税务稽查报告,应说明具体原因、理由、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审理部门意见”栏主要填写审理部门负责人对审理人员意见确认与否,若有不同意见,应具体说明。(2)按审理权限,应由稽查局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由审理委员会负责人在“稽查局审理委员会意见”栏签注意见。
    (3)“局长批示”栏,局长应对审理结论作出明确的批示,不能简单地以签名或者写“已阅”字样了事。(4)提请上级审批,上级审批的信息会显示在上级审批信息页中,但不可操作。
    (5)必须先保存审理报告才可制作审理委员会审理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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