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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什么是公共权力?公共权力的性质和特征是什么?
  • 公共权力是公共组织(政府组织)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
    公共权力的实质是:公共权力在阶级社会中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是社会活动的统治力量。在我国,公共权力是国家意志和公共意志的体现,是社会和组织正常运转的资源配置、社会关系调整的决定力量,也是公共组织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基础。
    第一,公共性。就公共权力的来源看,公共权力不是天然的,更不是神授的,它来源于公众的同意和授权。公众将公共权力委托于政府,本质上是公共权力的主体。
    第二,强制性。公共权力的强制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由外在的强制性力量使人们屈从;另一方面由这种强制力所产生的导向、规范等作用使人们服从:强制性是公共权力不可缺少的要素和特征,是对社会实施控制、管理、协调的必要条件。
    第三,服务性。在价值意义上,公共权力指向社会公共事务,其目的是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众需求,增进公共利益。违背权为民所用的原则,放弃以权为公、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也就违背了政府的公共性和公共权力的公共性这一根本属性。
    第四,功用性。公共权力本身不是人们追求的最终目的,而是达到一定政治、经济目的的工具性手段。在现代社会中,政府不仅要承担管理的责任,还要主动干预社会公共事务,通过公共政策的制定,规范和管理社会事务,预防社会问题的出现,同时要不断改变和完善自己的职能和手段,以便及时回应公众的日益增多和多样化的要求,以得到公众的支持,实现其存在的合法性。
    第五,综合性。公共权力是政治权力、经济权力、文化权力的综合,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领域产生不同的影响,其中政治权力处于中心地位。
    第六,政治性。在阶级社会中,公共权力必然带有阶级的色彩,因为掌握权力的阶级往往要通过公共权力来维护和体现本阶级的利益。因此,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斗争往往表现为对公共权力这一社会管理权力的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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