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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人身事故分为哪几类?是如何划分的?
  • 人身事故分为记录事故、轻伤及轻伤事故、重伤及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特别重大死亡事故五类。
    (1)记录事故
    A.、职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B.、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
    C.、已发生的性质恶劣、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严重未遂事故。
    (2)轻伤及轻伤事故
    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3)重伤及重伤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范围按原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文”颁发的《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的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4)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或死亡和重伤合计达10人及以上的事故。
    (5)特别重大死亡事故
    特别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在10人以上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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